李家纠纷的三大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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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0日 16:55

三方打太极,真不知谁说的才是实情。

李家事件上演这么久,三兄妹通过面簿“隔空对战”,究竟他们争论的核心是什么?

Qn:最后一份遗嘱究竟是谁草拟修订的?

李显龙方的说法是,与前六份不同,最后一份是由林学芬与她的律师团队参与草拟,并且在短短一天内就让李光耀签字,整个见证过程只有两名林学芬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15分钟搞定了全部过程。

李显扬则在个人面簿上做出反驳,澄清李光耀最后版本的遗嘱和前六个版本一样,由李及李管理合伙人柯金梨订立,而非李总理所说,由林学芬参与拟定,涉及利益冲突。

李显扬表示,遗嘱的第七段(即有关拆除房子部分)是在李光耀的指示下草拟的,林学芬只负责写成文字。李光耀对内容满意后,让(柯)金梨加入遗嘱中。

但根据李显龙方公布的宣誓声明内容,从最后一版遗嘱草拟到最终见证签署,只有短短的两天,并且其过程并没有柯金梨的参与。

而柯金梨接受本地媒体采访时称:“我并没有参与订立最终遗嘱。”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定义“参与草拟”?林学芬将指示转化成文字,是否属于“参与草拟”的范畴?她在写成文字的过程中,有无影响李光耀意志的成分呢?李光耀最终遗嘱究竟是哪一方草拟的?

三方打太极,真不知谁说的才是实情。不如法庭见?

Qn:李光耀故居内阁部长级委员会设立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李显扬和李玮玲指责兄长李显龙在父亲过世后成立的“秘密”部长委员会,表面上是讨论欧思礼路38号的处置方法,实质是公器私用干涉私人家事,借总理职权影响故居命运。

弟妹两人也声称,曾多次去信要求政府公开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但均遭到拒绝。

内阁秘书过后发表声明指,李显龙总理并没有参与委员会的讨论,只以长子和遗产受益人的身份提供了个人看法。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则澄清委员会是由他设立和领导,成员包括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傅海燕、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国家发展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 

但需要动员这么多部长商讨故居去留吗?为何会选择这几名部长?委员会名单为什么要此时才公布?唉,扑所迷离啊。

Qn:欧思礼路38号最终命运是什么?

李光耀最后一份遗嘱注明,长子李显龙所得的三分之一遗产中,包括了欧思礼路38号的房子,但是总理已经把房子过名给弟弟显扬。因此建国总理李光耀故居,目前的主人是李显扬。

而政府也宣布,只要李玮玲继续住在那里,政府不会对房子做任何决定。

那么,在李玮玲离开后,欧思礼路38号最终命运是什么?到底它属于张志贤所说的“具文化遗产价值的欧思礼故居须考量其公共利益”(heritage value of Oxley home of public interest),而由政府加以存留保护呢?还是作为李家私人财产,待家族内部决定其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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