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考虑立法惩罚没教育好孩子的家长 缺乏家教危害不容小觑

更新:
2021年10月29日 17:39
中国考虑立法惩罚没教育好孩子的家长 缺乏家教危害不容小觑
中国打算立法以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责任。(联合早报)

儿子不乖罚老子

中国全国人大日前宣布,考虑立法惩罚那些没有教育好孩子的家长。

该法律将规定,如果孩子出现严重不良行为或犯罪,就可能强令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或对家长进行训诫。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0月18日在记者会上说,《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将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责任。他说:

“青少年出现不良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家庭教育缺失或者不当是重要原因。”

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考虑立法惩罚没教育好孩子的家长。(央视)

表面看,这个立法精神符合中国文化的传统价值。

《三字经》就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孩子行为不端,家长和老师必须承担主要责任。但深入看,好像也不是如此。

因为古人也说“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作为社会的一员,人的行为更受到社会集体规则的约束,这一规则可以是明规则如法律,也可以是潜规则如礼俗。

同样重视家庭教育的日本人无需如此立法,就因为社会的礼俗完好,大家都能循规蹈矩。

中国则不然,经历中共执政后对传统文化的大肆破坏,特别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摧残,传统人文精神和礼俗已经破坏殆尽。

改革开放只注重发展经济,更进一步导致了当代很多中国人的暴发户心态,以为有钱就是大爷,在行为举止上粗鲁不堪,不少中国游客在国外的种种表现,因此让人观感不佳。

所以立法用意固然良好,效果恐怕不容乐观,因为有样学样。如果家长自己都不知道礼仪斯文,又怎么能期待孩子学好呢?

正在上学途中的中国孩童。(法新社)

推进一步说,要用法律来促进道德,在现代社会本来就是荒谬的做法。因为法律只是社会行为的最低规范,如不偷、不盗、不撒谎、不杀人;法律并不能强要人彬彬有礼,尤其是在这个过度讲究人权,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的时代。

再推进一步说,在代表中国文化精神的《道德经》里,老子就说过: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道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偏离了大道,才去讲究德行,偏离了德行,才去讲究仁心……到强调礼仪时,其实已经濒临乱世了。

别以为缺乏家教的失礼失德行为,跟法律要预防和处罚的犯罪行为是两回事,所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缺乏家教,跟违法犯罪通常仅一步之遥。

如今中国人大还要立法,显示礼仪都丢失了,在老子眼里,这不正是乱世之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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