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网红太招摇 让人又爱又恨

更新:
2017年10月06日 20:43

其实,网红与暴发户很相似。网红虽然成名有钱了,气质与行为举止往往跟不上名气,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网红”也渐渐演变成一个令人又爱又恨的词汇。

这两年来,新加坡的网络红人(Influencer,简称“网红”)总逃不过频频出丑的命运,老被人揪出小尾巴,狠狠地批得体无完肤。这当中不乏有树大招风之嫌,更大的原因还在于网红“好脸”(福建话,指爱炫)又喜欢打道德擦边球,有些还缺乏种族敏感度、甚至在网上进行人身攻击。

去年,网红主要被爆出逃税之嫌。有营销机构怀疑,本地许多网红从商家处得到免费商品,也从赞助商那里得到免费机票、酒店住宿和服装等赞助,却没有合法缴税,引起税务局关注。

今年最新被揪出小尾巴的是名为“许小姐”的网红。她被爆出将自己的婚礼搞得像一场赞助商的产品推介会,引起宾客的愤怒。

梦幻婚礼被怀疑用来捞金

这名许小姐(28岁)的全名是“Melissa Celestine Koh”,主要的Instagram帐号目前有24万名粉丝。

这场9月初在新加坡的丽思卡尔顿(The Ritz-Carlton)酒店宴会厅举行的婚礼,让出席的宾客享有其他婚礼所没有的体验。除了有深受欢迎的“摄影棚”之外,还有一个手花定制吧台,让宾客可以设计自己的手花,另外还有一个由专业化妆师用迪奥(Dior)品牌化妆品为宾客“改头换面”的美妆柜台。现场的酒水吧台一直源源不断提供金汤利鸡尾酒(gin tonic)给宾客品尝。

步入宴会厅,每名宾客都收到一份精致的小礼包,里面有新加坡著名茶叶品牌TWG的茶叶、马卡龙甜点以及手工香皂等等。这还不止,宴会上的每一道菜肴还搭配一款不同的TWG茶叶、而且菜单全部都印制在带有TWG品牌的纸张上。

据《海峡时报》报道,许小姐的9名伴娘的27件礼服都由本地著名服装品牌Juillet赞助,总值达5000新元。而且丽思卡尔顿酒店后来也证实,他们与许小姐的确有“合作伙伴关系”。

许小姐在婚礼过后也在自己的Instagram帐号上答谢了多名赞助商,包括著名水晶品牌施华洛世奇(Swarovski)和奢华珠宝品牌蒂芙尼(Tiffany & Co)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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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姐在婚礼结束后上网答谢赞助商。(许小姐instagram)

此举却助长了宾客们的愤怒。有不少人甚至怀疑许小姐根本没有为婚礼花上一分钱,而是用婚礼大肆捞金。更让宾客生气的是:如果新娘和新郎都不需要为婚礼花钱,那宾客何须给红包呢?出席婚礼的宾客普遍反映说感到“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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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在许小姐的照片上留言,觉得自己被骗了。(许小姐Instagram)

有一名自称是许小姐好友的宾客甚至指出,许小姐这种没有事先通知宾客整场婚礼将由诸多赞助商提供赞助的做法有悖道德。“如果她通知我们了,我们还是会给红包的,但是数额肯定不一样。她没有这么做,就有从宾客们身上赚钱的嫌疑。”

也有宾客认为许小姐如此高调“炫富”,他们很好奇她炫出来的这些赞助内容究竟需不需要缴税?如果需要缴税的话,现在所有的细节都公布在网上,税务局只需一条条登记就能算出纳税金额,想逃都逃不掉。

赞助商力挺许小姐

当然,有人抨击就会有人支持。赞助许小姐婚礼的品牌多站在许小姐这边挺她。在这些品牌眼里,身为网红的许小姐照片拍得很漂亮,而且粉丝的年龄层和消费习惯都很符合他们品牌的需求。她懂得将自己的婚礼转化成一个商机,证明她有商业头脑。

也有人认为,这些生气抱怨的群众主要是嫉妒许小姐突然飞上枝头变凤凰,毕竟网红与艺人的层次不同。人们可以接受明星有特殊待遇,却无法接受邻家妹妹型的网红也能享有明星般的待遇。

网红很会捞金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只要受到关注,粉丝与金钱就会源源不断地出现。许小姐在上述事件发生初期,instagram上的粉丝人数只有23万4000人,事发一个月内,粉丝就增长了6430人,达到24万零430人。看来,最后的赢家很可能就是许小姐。

网红=暴发户?

其实,网红与暴发户很相似。网红虽然成名有钱了,气质与行为举止往往跟不上名气,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网红”也渐渐演变成一个令人又爱又恨的词汇。爱他/她们在网上的影响力,却也恨他/她们缺乏实力的积累,做出来的成品除了搞笑就是哗众取宠,有时候还口无遮拦引起公愤。

例如今年2月,本地四名网红:陈建豪(Jianhao Tan)、Dee Kosh以及网红团队Night Owl Cinematic(NOC)的陈伟文(Ryan Tan)和陈思华(Sylvia Chan)就聚在一起,制作了一个拿本地艺人和网红来开刀的视频。在视频里,四名“小屁孩”高谈阔论、口无遮拦地评价哪名艺人或网红最让他们感到“性奋”想与之上床(Smash),哪些则让他们提都提不起劲(Pass)。

这个视频无疑得罪了一大班艺人与网红,后来在舆论压力下,四名网红只得乖乖将视频从网上删除。新加坡行善运动还特地将这个事件作为反面教材,放在旗下的The Pride网站上。

文章总结出两点。其一、网红既然享有名人地位,就必须品行端正、符合一定行为标准。其二、一旦网红品行无法达标,轻则在网上引起公愤,重则会失去所有的赞助合约,粉丝们也会选择退出、导致他们的粉丝人数越变越少,这才是真正的割肉之痛。

除了上述视频,本地网红团队NOC今年4月中旬也再次踢到铁板。他们所制作的一个化妆视频竟然在对话中缺乏种族敏感度,让四名华族演员用英语去揶揄本地的印度族同胞。

网民的愤怒犹如一把死神的镰刀,让NOC招架不住,最终不得不在舆论压力下将该视频从网上删除,并郑重做出道歉。

网红(Influencer)这个词有负面意义

这也难怪有些名人在提起网红时,语气中透露的更多是不屑。

历史悠久的法国奢华皮包品牌Moynat创意总监奈尔上个月接受《联合早报》专访时就直言:“网红就像snake oil peddler(蛇油、假货推销员)。"奈尔还说:"Influence这个字本来就有负面的感觉,如果没有自己的主见,才会被这些influencer影响。我们需要的不是influencer,而是inspirer(启发者)。"

台湾知名作家龙应台在最近撰写的文章《青春迷惘后发现的十三件事(上)》里的第五点中也提到,“网络拿走了门槛,人人都有机会搭建自己的平台。取得权力这件事,不一定需要长年的实力累积,只需要一点恰恰好的个人魅力,于是意见领袖的地位被拉平了。‘网红’和意见领袖平起平坐。”

新加坡政府机构喜欢用网红当代言人

然而,骂归骂,新加坡政府近几年可没少用网红来作为代言人。例如,警察部队2013年就选择与NOC合作拍摄“新加坡十大罪犯”的视频,作为《绳之以法》的部分内容。后来他们又陆续与NOC合作拍摄网上诈骗案的介绍视频,以及一系列以“你被骗了”为主题的MTV视频。

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IDA)、SG50筹委会和新加坡体育理事会也找了本地另外一个网红团队Wah! Banana为他们制作一系列的视频,每一个视频在网上的观看次数平均都达到128万人次,成效非凡。

2014年开始在本地蹿红的梁文珊(Naomi Neo)也深受政府部门的爱戴,她的政府客户名单里就有:保健促进局、国家艺术理事会、英康保险、新加坡体育理事会、职总评价合作社、以及媒体发展管理局等。不过她并没有说明这些合作范围究竟包括什么?

其实,随便打开这些网红的官方网站,就能在他们的客户名单里找到赫赫有名的国际品牌以及新加坡政府机构的标志,不难看出这些网红的收入有多可观。

政府机构会采用网红来代言,不外就是看重他们的影响力。一旦这些网红惹上丑闻或者被爆出行为不检,那铁定就是“再见,再也不见了”。

其实,要为“网红”这个词洗白应该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看别的,就看看“暴发户”这个词吧,这么多年了,依然无法洗白。诚如Moynat创意总监奈尔所说:"你可以穿得很招摇高调,也可以选择低调等待。很多事情需要时间才看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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