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住满五年就卖组屋 为何房产经纪、买家和邻居都没举报?

更新:
2022年12月21日 20:04
利益和道德的拉锯战
登加新镇的预购组屋。(联合早报)

利益和道德的拉锯战

在新加坡,如果我们购买政府的预购组屋,却从未搬进去住,等满足了五年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简称MOP)的规定后,可以把它放到转售市场求售吗?

国家发展部长李智陞日前在脸书上解答说:

“这是不能的。”

I was asked whether a family can buy an HDB BTO flat, not live in it or move into it for 5 years, and then sell it as...

Posted by Desmond Lee on Monday, December 19, 2022

李部长解释说,

那是因为,购买预购组屋单位的屋主,在MOP期间必须自住,如果屋主无法满足最低居住年限,该单位就必须归还给建屋局。

建屋局之后会把该单位归入剩余组屋单位,供其他买家申请。

否则,屋主就算是违反建屋局条例,当局将展开相应的调查。

李智陞呼吁,如果怀疑组屋单位被滥用,可拨打免费热线1800-555-6370,向建屋局反映。

我国一般预购组屋的最低居住年限是五年,黄金地段组屋模式(PLH)则是十年。

说实话,“最低居住年限”字面上已清楚表达,屋主在限期内必须居住里头,无法做到这个要求,就不能转卖组屋。

然而,这个听起来大家都明白的条规,还是有不少人会走灰色地带。

日前,一个位于义顺51街第505A座的五房式角落单位,通过房地产网站Property Guru求售。这个1206平方英尺的单位叫价69万新元。

在网上一看单位的照片,就知道屋主从没住进去过。因为组屋已交付八年,整个单位仍是“原装”,不仅水电未通,也没铺设地板,甚至连马桶盖的塑料纸都未拆除。

利益和道德的拉锯战
(Property Guru)

五房式预购单位当时的售价介于27万7000元至35万2000元。这也意味着,屋主想以翻倍价格转售该单位。

负责出售这间组屋的经纪告诉网媒《慈母舰》,这个单位是由一对夫妇购买的,但后来家里生意越做越好,就买了有地住宅,让所有家人都住在一起,因此这个单位就长期闲置着。

网民看了当然眼红,直呼:这些人根本都不需要组屋!

不少网民说,上网随便搜一搜就有好几个这样的“空置”组屋单位在求售,走漏洞的人并不少。

另一个网民也揭发的另一间五房式单位。这是位于武吉巴督东6道的SkyPeak,今年是屋主拿钥匙的第五个年头,求售价为68万8888新元,购入价为41万1000元起跳。

这个单位虽然有铺设地板,但马桶盖的塑料纸同样并未拆除。

利益和道德的拉锯战
(Property Guru)

空置预购组屋翻倍价格求售,自然引起网民热议。

争论点一:房屋经纪知情不报,是否该受到处分?

有三年经验的房地产经纪告诉红蚂蚁,本地经纪都熟读建屋局的条规,知道未满最低居住年限,是不能出售组屋。

他坦言,未住满五年就卖房子的人不在少数。但经纪们一般不会主动“调查”屋主是否真的整整五年都自住在单位内,尤其是那些有装修过的房子,光凭肉眼是看不出的。

他指出,义顺的空置组屋属于比较特殊的例子,一看就知道没人住,无论在情在理都不应该出售,也可能触犯房地产代理理事的准则。

但据他所知,经纪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帮忙出售。

潜台词:哪位房产经纪会自己打破自己的饭碗,而向当局举报?

义顺的房屋广告在引起讨论后已经被撤下,相信该房屋经纪也知道自己那么做是不对的。

争论点二:交易成功后建屋局会派人上门检查单位,“空屋”如何逃过他们的法眼?

其实,屋主都必须获建屋局批准才可转售单位。

交易成功后,建屋局也会到单位检查单位情况,如是否存在违建情况。

像上述这些单位,一看就知道没人居住过,照理当局检查时,看到了应该会进一步调查屋主是否满足最低居住年限的条件,也应该不会批准这宗交易。

但房地产经纪告诉红蚂蚁,他曾看过这样的空置单位成功卖出。

他透露,当局人员各司其职,负责上门检查违建的人员知道该房子已经批准出售了,一般不会去管职责以外的事。

经纪也说,买家其实更喜欢这种完全没有装修过的“毛坯房”,省去拆除的费用。因此买家一般也不会去举报,除非有邻居看不顺眼或非常有正义感。

所以,要促成这样的一宗买卖,整个过程中需要有不少人装作没看见呢。

争论点三:如何监管屋主是否真的住在单位内?如何计算未居住在单位的时间?

建屋局官网明文规定,屋主必须亲自住满最低居住年限,才可以申请转售单位。

这个最低居住年限是从拿到钥匙的那天算起,屋主没有居住在单位内的任何时间都不会被计算在内,包括出租单位的时间。

若屋主在最低居住年限内因各种原因,例如离婚,破产或孩子就学需求而必须搬家或出售组屋,政府将逐一评估每个申请。

违规的屋主将受到处罚,包括书面警告、最高5万元的罚款,甚至是强制收回单位。

那么,当局是如何计算这些没居住在单位的时间呢?

有网民指出,一些预购组屋是有微装修的,但屋主不常住或根本没住在里头,五年限期一到也照卖。

以下是网民们列出的例子:

  • 一些住了一两年后就搬去照顾年迈父母与他们住,于是组屋就空置着;
  • 一些周一到周五搬到父母家,因为更靠近工作地点或方便父母照顾孩子等因素,周末才回自己的组屋;
  • 有人不住在组屋,只是周末才回去“度个假”,告诉邻居“我们有居住在这里”;

多数受访房产专家都说,尽管最低居住年限是共识,但实际监管屋主是否真的住在单位内,却是十分困难的。

据知,除了依靠公众提供的反馈去调查屋主之外,建屋局也会定期进行抽查。

大家咬住这个议题不放,主要是因为当局多次强调政府组屋是国家给予大量津贴的公共住屋,售价相对可负担得起,大约是国人中位数年薪的四到五倍。

所以一旦有人买了组屋却不居住,就证明他们根本不需要这套单位,只是买来投资赚钱,这的确很浪费有限的房屋资源。毕竟,我国还有很多真正需要组屋的人,依然等不到一套心仪的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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