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投入至少2.56亿元 马国部长宣布新马同意新隆高铁“无限期展延”

更新:
2018年09月03日 21:19
新隆高铁
(郭跃男制图)

我国没有证实展延的说法。

新隆高铁自邻国希盟政府上台以来变得命运多舛,今早又传来最新消息,马来西亚经济部长阿兹敏表示,新马两国同意展延新隆高铁计划。

我国交通部发言人今晚答复媒体询问时没有证实阿兹敏的说法,并表示:“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目前正就马来西亚要求展延新隆高铁计划磋商。我们希望不久就能达至双方均可接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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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那么阿兹敏究竟说了什么?简单总结新马两国媒体就新隆高铁计划报道的相关进展:

一、新马同意展延新隆高铁计划;

二、将在吉隆坡签订相关的正式协议;

三、展延期间无需支付任何赔偿;

四、两国在此期间将共同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延后两年还是无限期?

阿兹敏表示,虽然新马高铁计划为两国带来更紧密关系,以及长期的经济发展,然而马国现有经济状况并不允许进行这项计划。

“因此经过多次协商后,新加坡政府同意马国的意见,决定无限期(indefinitely)延后计划。因为我们有信心,马来西亚的经济会最终改善。”

从阿兹敏口中说出的“无限期”到底是多久?马国部长并没有说明。

《联合早报》和《海峡时报》等我国媒体今天引述马来西亚财经杂志“The Edge”称,由于马来西亚国债高企,作为马国邻国的新加坡表示能理解落实该计划,将加重马国财务负担,因此新隆高铁合作协议将延后两年,有效期将持续至2020年5月31日。

如果“无限期”只是两年,那么按照计划中的工程进度,忍到2028年,红蚂蚁还能实现期盼已久的“吉隆坡一日游”梦想;如果“无限期”不幸成了无限期,红蚂蚁能否在有生之年见到新隆高铁通车,还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一点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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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新加坡裕廊东的新隆高铁终站构想图。(许文远面簿)

全长约350公里的新隆高铁原定明年上半年动工,2026年结束前投入运作,到时往返新加坡和吉隆坡最快只需90分钟。

好景不长,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迪5月28日宣布终止前任首相纳吉在2016年签订的新隆高铁计划。

马哈迪公开评论,新隆高铁只是短程的建设,整个车程只有一个半小时,这个计划对马来西亚没有好处,“不会让我们赚一分钱”,直言新隆高铁是“多余”。

结果在面对若单方面撕毁合同而产生高达5亿令吉(约1.66亿新元)的巨额赔偿下,马哈迪又改口(as usual)称不是取消,而是想展延计划。

签好的协议可以改吗?

阿兹敏今早告诉记者,只有在展延期结束后取消新隆高铁项目,才会产生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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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那么新马两国早前签订的白纸黑字的协议,难道可以说改就改的吗?根据官方说法,还真的可以。

李显龙总理在国庆群众大会2018演讲中说:“新隆高铁和新柔地铁都受具法律约束力的双边协定所管制,这些协定清楚列明各方责任,以及任何一方如果要更改或终止协定该遵循什么路径。双方都必须履行经议定的条款,除非双方相互同意更改条款。”

我国交通部在上个月24日受询时证实,新马双方签订的有关新隆高铁计划双边协定仍然有效,除非两国都同意修改。

延展期间无赔偿,已开展的工程怎么办?

外界原本估计,新隆高铁计划将耗资600亿至650亿令吉。马哈迪今年则指这个估价漏算了许多隐藏开支,因此实际成本高达1100亿令吉,因此是正在努力偿还巨额国债的马国政府沉重负担。

但既然新马双方在协商后都同意作出修改,展延新隆高铁计划期间,不需要给任何赔偿;那么前期已经展开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因工程延后所产生的费用,又将会由谁买单?

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7月时在国会透露,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政府已为高铁项目总共投入至少2亿5600万新元的费用。到今年底,预计还将花费至少4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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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造新隆高铁而被征用的裕廊乡村俱乐部已开始拆除(图左上方)。(联合早报)

为了建造新隆高铁,新加坡征用了裕廊乡村俱乐部和位于大士的莱佛士乡村俱乐部所在地段;聘请超过100个负责兴建、拥有、融资及维修在新加坡的高铁土木基础设施的专家,成立新加坡高铁公司(SG HSR);去年2月颁发约2456万元的合约给AECOM新加坡,为新隆高铁在我国境内的基础设施设计进行深入工程研究;同年新马两国也把总值3485万元的联合发展伙伴合约颁发给由三家国际公司组成的财团,为高铁系统与营运提供项目管理支援和技术咨询……

以上公开报道的前期投入中,各项研究结果待工程恢复,依然可以产生效用;但土地、人力与等营运成本则会随着时间而不断上升。随着新隆高铁“无限期”延后开工,所产生的费用将由谁承担?

今年7月正值马国迟迟不就新隆高铁命运正式答复我国之时,许文远在同一场国会上说,“这是已经花费的实际费用,是我们纳税人的钱……要一个国家的纳税人,为另一国家的行动承担费用,是不公平的。”

阿兹敏上月底来新与许文远会面后,在推特发贴文说:“与许部长进一步会谈。我们对于新隆高铁已近乎达致双赢的协议。感谢两国官员的努力。”

对马来西亚来说,能争取到宝贵时间延后新隆高铁工程,避免了因毁约而支付巨额赔偿,当然是“赢”;对我国来说,展延决定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吗?

那既然“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若我国政府最终公开表示同意推迟新隆高铁工程,不妨向诸位纳税人解释一下,决定背后的逻辑与情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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