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讨厌就越有人看 越越界就越能成名?
社交媒体的反常流量逻辑
新加坡一向以高效率和良好治安而闻名国际,许多在这里举行的重大活动都能登上国际头条。只是这一次,新加坡再次出现在全球媒体上,却不是因为赞誉,而是被一名为博取流量而在圣淘沙冲越禁区突袭强搂女星的澳大利亚网红“抹黑”。
这名26岁的澳大利亚籍男子文·约翰逊(Johnson Wen)事后被新加坡警方逮捕并控上庭。法官判处他公共骚扰罪成坐牢9天后,已于11月23日被遣返回国,被禁再入境新加坡。
先入为主印象打折
这起引起公众强烈反感的事件发生在11月13日,好莱坞电影《魔法坏女巫:第二部》(Wicked: For Good)主要演员杨紫琼、亚莉安娜格兰德(Ariana Grande)、辛西亚·艾莉沃(Cynthia Erivo)一行人傍晚抵达新加坡环球影城宣传电影。那绝对是国际媒体镜头聚焦的星光熠熠时刻。
该名澳大利亚网红趁着现场保安注意力出现破绽时,突然越过围栏,直奔美国歌手兼影星亚莉安娜格兰德身旁,甚至用手勾搭在她肩颈之间长达五秒之久。
视频画面显示他举止轻佻、嬉皮笑脸,现场随即一阵错愕与混乱。一旁的影星辛西亚·艾莉沃和保安人员迅速将滋事的约翰逊拉开,保安也立即将他带走。岂料他再度回头,试图再跳跃禁区,但这次没有成功。
国际媒体铺天盖地报道这起事件时标题都提及新加坡,容易让人先入为主以为这是新加坡人的疯狂之举。只有详读内容后才会知道这名看似亚洲人的男子是澳大利亚籍。
被捕后毫无悔意 当成创作素材
新加坡警方在事件发生后不久就将约翰逊逮捕。
男子交了保释金后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甚至把自己的行为当成创举,把这段骚扰行为做成视频内容上传到社媒,还以文字抒发个人感言:
“亲爱的亚莉安娜格兰德,谢谢你让我和你一起走上黄地毯。我被逮捕后,自由了。”
他甚至在影片结尾留下一段诡异的笑声,把整场骚扰当成一种“成就”,令人错愕。
但真正笑到最后(last laugh)的,并不是他,而是奉公守法、珍惜公众秩序的新加坡民众。
约翰逊17日出庭时,法官问他有没有话要说,他当下明显慌了只回应:“法官大人,我以后不会再犯”。
约翰逊被监禁9天后于11月23日被遣返回国并被禁再入境新加坡,让普遍不能接受这种恶劣骚扰行为的公众大快人心,也无形中塑造了新加坡严刑峻法的正义形象。
网红不能为所欲为 新加坡给惯犯上警示课
不少网民认为,9天的刑期太轻,难以体现应有的惩罚力度。
艺人受到的惊吓,以及给这类国际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都让人觉得此次判决难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然而,监禁的长短并不是最关键的。新加坡法庭传达了明确的信息:
新加坡不会纵容任何人以“内容创作”或“制造话题”为名,侵犯他人、扰乱公共秩序。
正如法官下判时指出,文·约翰逊似乎在博取关注,从事这些行为只想到自己,不顾他人的安全。法官也留意到,这不是他第一次乱入名人世界。从他过往“纪录”来看,这类行为并非突发性,而是一贯的视频内容模式:闯场、扰乱,再将画面包装成“内容”。
身为“惯犯”的他曾经冲上西洋天后凯蒂·佩芮(Katy Perry)的舞台、干扰加拿大歌手威肯(The Weeknd)的演出、闯入烟鬼组合(The Chainsmokers)的表演现场,还有世界杯赛事以及巴黎奥运会等。
过去几次事件,他虽然制造了不少风波,但从公开资料来看,并没有真正付出法律代价。
这次,他明显低估了新加坡的法律。这里可不是他过去那种靠侥幸就能脱身的地方。
流量时代的“讨厌”反成为传播动力
这起事件反映出在这个流量至上的年代,网红能不择手段把“越界”、“惹事”、“冒犯”当成内容创作,作为提升流量的捷径。从文·约翰逊社媒账号累积超过百万的流量来看,他的骚扰行径反而让他跃身“流量王”,成为他继续“创作”的动力。
在本地,许多网红都是靠内容走红的。
马一朵靠剧本和创意拍搞笑短片,甚至成功拍出了第一部电影。
本地“大胃王”梁照远以惊人的体能挑战吃下数十公斤食物,用另类方式介绍美食。
马国歌手黄明志当年靠创作歌曲,在YouTube上传第一支作品就引起热烈回响,之后激励他通过拍音乐视频不断累积自己的作品。
而文·约翰逊的所谓“创作”,根本不需要才华。他只靠闯入活动制造混乱,就能被在场的各角度镜头捕捉,记录他的行为帮自己宣传。
视频一旦被拍下,网友点击观看,他便能借此自称“网红”。
这种现象凸显了社交媒体时代,流量有时并非源自创意或努力,而是依靠争议与混乱。
网民几乎一致对文·约翰逊的行为表示厌恶。但矛盾的是,他的影片仍然吸引了上百万次点击。这到底是为什么?答案就在我们自己身上。
在这个时代,流量不一定来自喜欢,也可以来自讨厌。
点击观看不一定因为认同视频创作者,有可能出于震惊和好奇;不一定因为支持,而可能出于 “我就想看看他到底做了什么”。
于是,我们点进去、看完、转发、留言、嘲笑,甚至表示愤怒。可恰恰正是这一次次点开,推高了他的流量,给了他继续在大型活动上骚扰艺人的动力。
他不需要所有人喜欢他,他只需要所有人“看他”。
现代的流量逻辑不是“越好越多人看”,而是“越极端越多人看”。越夸张、越越界、越扰乱,越有可能上头条、上热搜、上推荐。争议秒变曝光点,反感也能化为流量。所以,真正值得思考的不是“为什么他有那么多人看?” 而是 “我们为什么愿意点进去看?”
文·约翰逊在法庭上说“法官大人,我以后不会再犯”,我们当然希望他不只是说说而已。但如果观众依然愿意点进去看,他会不会换一个地方、换一种方式,再次出现?
对他来说,真正可怕的,或许不是被判刑,而是被遗忘,从此没有人再关注他。
真正能阻止他的,不是法律,而是我们不再访问他“创作”的内容、不再点开他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