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齿男”参加监狱义跑坚持穿“反死刑”上衣被警方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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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8日 21:47
在黄丝带义跑身穿反死刑标语上衣 夫妇在公共秩序法令下受调查引网民热议

先谈言论自由。

一对夫妇因为在黄丝带义跑活动中穿着反死刑标语的上衣,涉嫌违反公共秩序法令而被我国警方调查。

根据警方周二(17日)的声明,当局是在上述义跑活动结束后接到投报,进而对一名38岁的新加坡男子和一名30岁的新加坡女子展开调查。

尽管警方并未透露调查对象的姓名,但相信上述两位男女分别是“快乐之人助人基金”(Happy People Helping People Foundation)的创办人纳菲兹(Nafiz Kamarudin,38岁)和其妻子。纳菲兹也是一名急救培训员。

监狱署的声明指出,黄丝带义跑筹划指导委员会早在活动一周前就已发现纳菲兹并未选择在编号布条印上自己的姓名,反而要求印上“不杀死他们才是重启人生”(2ND CHANCES MEANS NOT KILLING THEM)的反死刑标语。

讽刺的是,该义跑今年的活动主题是“重启人生”(I Believe in YR Second Chances)。

委员会于是以纳菲兹不应该利用该义跑作为倡议其他议题、或宣传反对现有法律的平台为由,在6日两次致电要求后者更换编号布条:

“委员会告知他,如果他拒绝更换编号布条,他将被取消参加活动资格,并获得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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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要求纳菲兹更换印有反死刑标语的编号布条。(纳菲兹面簿)

纳菲兹两次拒绝后,委员会再度于13日联络他,双方也在当晚会面。纳菲兹最终决定更换成印有他姓名的编号布条。

然而,纳菲兹和他的妻子在15日义跑活动当天,却改而穿上印有上述反死刑标语的上衣。除此之外,衣服背面更直接印上“#反死刑”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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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菲兹在义跑当天穿上黄色印有反死刑标语的上衣。(纳菲兹面簿)

委员会告诉纳菲兹,他穿着该上衣参与义跑的目的,与他之前在编号布条印上反死刑标语的目的并无二致,都是利用黄丝带义跑作为倡议的平台。

委员会当场提供他另一套上衣以作更换,否则将禁止他参加义跑。纳菲兹不仅拒绝换衣,还将自己编号布条扔在地上。

无法参赛的纳菲兹最后沿着义跑路线,在公路上奔跑,其妻子则离开了活动现场。

纳菲兹于上午8时15分左右抵达樟宜监狱中心入口。被告知不能进入的他于是在监狱外头站到上午10点左右才离开。

监狱署强调黄丝带义跑在过去10年来,都在协助号召社区支持已刑满的前囚犯,承诺他们已改过自新:

“两人(纳菲兹夫妇)在今年黄丝带义跑的行为,对黄丝带计划寻求帮助的囚犯、前囚犯和他们的家人而言,是一种伤害。”

纳菲兹抨击黄丝带义跑主办单位“虚伪”

根据纳菲兹12日的面簿贴文,他对于委员会要求他更换编号布条一事大感不满。

他指出,委员会告诉他,其编号布条上“不杀死他们才是重启人生”的讯息与黄丝带义跑的主板目的不相符。

纳菲兹因此促请委员会不应该如此虚伪:

“他们想推广给予前囚犯第二次机会,但却不同意他们拥有第二次机会的前提,是他们一开始并没有被送上绞刑台。”

无论如何,纳菲兹最终同意更换编号布条。但纳菲兹事后告诉《网络公民》,他之所以同意更换编号布条,是因为他已经印制好了印有相同反死刑标语的上衣。

纳菲兹也声称,他在更换编号布条当天,再三和委员会的相关人员确认,自己是否能在义跑当天穿上任何衣服。

相关人士告知他可以穿上任何自己想穿的衣服,但也提到主办单位发给所有参赛者一件官方上衣,是因为希望所有人都能身着黄色上衣。

然而纳菲兹表示,到了义跑当天他的黄色上衣同样不过关,委员会同样以“上衣标语与义跑目的不符”的理由拒绝他穿着该件上衣参与义跑。

他随后告知委员会自己不会参与义跑活动,但会沿着义跑路线在一旁的公路上和其他跑者平行奔跑。

纳菲兹沿着洛阳道一路奔跑,间中因为遇到路障而只能转入义跑跑道上,最后在8公里的检查站被工作人员发现。对方要求他离开赛道,纳菲兹最终离开赛道并继续穿着印有反死刑标语的上衣站在路旁。

纳菲兹接着在周一(16日)接到警方通知,要求他就义跑当天的情况前往警局录取口供。

先不论死刑存废,以公共秩序法令调查纳菲兹表达倡议是否合理?

网民对纳菲兹被警方以违反公共秩序法令调查一事意见两极。

很多网民针对死刑存废展开讨论,但红蚂蚁认为在这次事件中,以公共秩序法令对付纳菲兹才应该是讨论的重点。

因此,红蚂蚁过滤了一下,撇开对死刑存废的立场,发现支持纳菲兹的网民,立论主要建基于纳菲兹应该享有言论自由的,不该“因言入罪”:

“个人意见,只要是文明的方式,我认为任何人都应该拥有表达自我意见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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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子在没有造成任何麻烦的情况下表达异议。没有挑起纷争,甚至没有妨碍任何人……如果你问我,这种正面的社会行为应该获得接受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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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理解为什么主办单位这样做,但穿着一件上衣在公路上奔跑,怎么会构成集会并在公共秩序法令下被调查?如果这能成立的话,是不是每件带有讯息的衣服都要受到审查?……我不赞同这个男子的行为,因为我相信死刑在我们社会有存在的价值。但如果我们要这样狭隘地诠释法律并控告人们,那就会造成‘寒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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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保姆警察国家的写照。政府要帮你思考,告诉你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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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认为纳菲兹受调查并无问题的网民则认为,有必要在混乱火苗蔓延之前就将它熄灭。其中,时评网站Critical Spectator认为新加坡非常脆弱,所以必须定下严刑峻法,在连锁效应导致巨大冲突前予以阻止:

“如果你可以公开挑战一项法律,那同样也可以挑战其他的法律。如果两个人获准这么做,两千人也能这么做。”

“很多人不能接受这样的看法,他们声称每个民主国家都应该有集会自由,允许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集会和示威。但矛盾的是,民主就是因为这样而衰亡。”

 

警方针对本次事件的声明中,也提醒公众在新加坡仍有许多正当管道能够抒发己见:

“例如,只要符合特定条件,他们可以在无需申请准证的情况下,利用芳林公园的演说角落举行公众集会和针对某些议题发表意见。”

黄丝带义跑主办单位有权决定纳菲兹是否能参赛。如果他无法遵守大会规定而被取消参赛资格,或许就像一些网民所说言,是咎由自取。

但随之而来面对的刑事调查,是否过度放大了个人意见表达对公共秩序可能造成的冲击和伤害,并对言论自由的范畴做出了进一步的限缩,是值得商榷的。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死刑存废与否,那可以另外再开一个思辨战场,但关于言论自由,蚁粉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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