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遗嘱生事:显扬老婆被投诉,显龙再被弟妹夹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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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7日 20:57
李光耀最后遗嘱准备过程有蹊跷?总检察署向律师公会投诉李显扬老婆林学芬。
李光耀最后遗嘱准备过程有蹊跷?总检察署向律师公会投诉李显扬老婆林学芬。(曾庆祥制图)

选举脚步近,第一家庭事多。

新加坡李家内讧Part 2上演,这一次又是李家大小姐李玮玲当炸弹手,率先在面簿上发难。

沉寂了八个月的李玮玲昨晚突然爆料称,总检察署因为建国总理李光耀遗嘱一事而向新加坡律师公会投诉李显扬妻子林学芬,并称“这个举动完全没有充分理据”。李玮玲还说,总检察署在投诉信中重申李总理“数年前通过个人代表律师提出的指控”,并称在私人遗嘱问题上启动这样的法律程序是“前所未有的”。

显扬玮玲同一阵线    矛头对准大哥李显龙

三分钟后,李显扬本人也转发贴文。姐弟俩站在同一阵线发帖,行文写得绕来绕去,表面上看炮轰总检察署,实际上是把矛头对准大哥李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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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李显扬、李显龙和李玮玲。(档案图)

姐弟俩的这个贴文没有2017年那封“告新加坡人民书”那么轰动,但时间点上可能更具攻击力、更有看头,因为新加坡随时可能举行大选,不排除李家内讧有可能左右部分舆论场上的意见甚至实际投票行为。

贴文讲什么呢?

显扬玮玲暗指有人向李光耀遗嘱展开新一轮攻击

全文可在文章末端慢慢细读。

大意就是,显扬玮玲炮轰总检察署用500页的投诉信,拿林学芬开刀,同时暗指有人向李光耀的遗嘱展开新一轮攻击。这样的指控相当严重,一个晚上过后,总检察署今早赶紧回应。

不少网民质疑,总检察署针对林学芬所作的指控,是否导致李光耀最后版本的遗嘱失效?总检察署首先强调:

“相关投诉与李光耀最后遗嘱的有效性无关。”

总检察署认为,表面证据显示,林学芬触犯法律专业(专业行为规章)第25节条文和第46节条文。

总检察署发言人说,林学芬看起来是在李显扬作为最后一份遗嘱受益人的情况下,“准备了李光耀的最后一份遗嘱,并安排李光耀执行”,而且“李显扬在最后一份遗嘱所占的得益份额增加了”。

李光耀生前共订立七个版本的遗嘱。第六版中没有拆除故居的条款,李玮玲也可获得的遗产也比李总理和李显扬多。不过到了第七版,拆除条款重新被写入,遗产分配也改为三名子女平分,意味李显扬获得的份额增加。

据《联合晚报》报道,总检察署说:

“专业行为规章要求律师不让自己涉及利益冲突。任何人如果有意通过遗嘱对律师的任何家庭成员给予显著的遗嘱馈赠,该名律师不得为这个人行事,并必须提议他就赠礼获取独立意见。即便律师与馈赠人有亲属关系,这个条例仍适用。”

总检察署说,当局有法律义务处理律师失职之事,一旦得知有律师可能出现专业上的行为失当,必须考虑是否将案件转交律师公会处理。按总检察署的说法,自2018年10月起多次写信给林学芬,要求她做出解释,并称如果她能为自己的行为给出“一个有理的解释”,就不再追究,但尽管林学芬一再要求更多时间回复,她还是没有给出一个说法。

总检察署还说:

“相关投诉不是要为个案找出新依据,也不会断定有罪或无罪,这将由大法官委任的纪律审裁庭调查并裁定。若有不当行为,纪律审裁庭也将决定采取什么后续行动。林学芬可以向纪律审裁庭提呈她的陈述。”

存在利益冲突?李显龙曾经公开质疑林学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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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故居“欧思礼路38号”的外观(海峡时报)

记性好的蚁粉应该还记得,李显龙曾经公开质疑,林学芬和她的律师事务所在李光耀订立的最终版本遗嘱中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在过程中是否又存在利益冲突。

关键一问:李光耀最后一份遗嘱究竟是谁草拟修订的?

红蚂蚁在这篇题为《李家纠纷的三大争议点》的文章中曾经分析,这遗嘱风波就是李家纠纷的主要争议点之一。现在带大家重看一下当时的李显龙方VS李显扬方的争辩:

李显龙方的说法是,与前六份不同,最后一份是由林学芬与她的律师团队参与草拟,并且在短短一天内就让李光耀签字,整个见证过程只有两名林学芬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15分钟搞定了全部过程。

李显扬则反驳,澄清李光耀最后版本的遗嘱和前六个版本一样,由李及李管理合伙人柯金梨订立,而非李总理所说,由林学芬参与拟定,涉及利益冲突。

李显扬表示,遗嘱的第七段(即有关拆除房子部分)是在李光耀的指示下草拟的,林学芬只负责写成文字。李光耀对内容满意后,让(柯)金梨加入遗嘱中。

但根据李显龙方公布的宣誓声明内容,从最后一版遗嘱草拟到最终见证签署,只有短短的两天,并且其过程并没有柯金梨的参与。而柯金梨接受本地媒体采访时也称:“我并没有参与订立最终遗嘱。”

真是奇了怪了,草拟老人家最终遗嘱的那双“无影手”竟无人要认。从李显扬的反驳中也可探讨几个问题,如何定义“参与草拟”?林学芬将指示转化成文字,是否也是“参与草拟”的行为?在写成文字的过程中,林学芬有无影响李光耀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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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9日,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国葬仪式于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文化中心举行。移灵队在中午12时30分从国会大厦出发,李显扬夫妇(右二及三)和李显龙总理、大嫂何晶(右一及四),以及家人伴着建国总理李光耀的灵柩离开国会大厦。(联合早报)

李家风波一年多前浮上台面,三兄妹表面上高挂“暂时休战”招牌,但看似暗地里仍不停过招。昨晚那封由李玮玲发出的贴文,算是一次阶段性的总爆发吧。和两年前的战书相比,显扬和玮玲昨晚发的贴文显然短了很多。除了谈到总检察署向律师公会投诉林学芬,也重提总检察署追究李显扬的儿子李绳武发布私人面簿帖文一事。

显然的,显扬和玮玲在最新贴文中指控对象有两个:总检察署和李显龙,辩护对象也有两个:林学芬和李绳武。

李显扬是主要利益相关者 近来动作频频

一个是太太,一个是儿子,可见转发贴文的李显扬才是主要利益相关者。李家二公子近三个月来动作频频,是有意在来临的大选中拼一拼吗?会不会和陈清木一起联手扛起反对阵营的大旗?

李显扬先是在去年11月和陈清木一起在西海岸小贩中心吃早餐,两位都是公开和体制决裂的前体制中人。去年12月,二公子又第一个捐钱给给本地时评人梁实轩,支持他反起诉李显龙“滥用法庭程序”。今年1月,和姐姐一起发文公告天下,老婆林学芬被总检察署投诉“行为不当”。

红蚂蚁和很多蚁粉一样,都爱看戏,但李家的恩恩怨怨最好还是李家人自己了结吧,不要整天把脏内裤拿出来公开晾晒,实在有碍观瞻。任何一方都不必去抢占道德制高点,也不用抢着在舆论场上扮演受害者。反正,通常遇上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就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一栋房子拆或不拆竟可以牵出这么多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家庭、名人家庭问题肯定多多,也容易引起外界的好奇,包括两妯娌——大媳妇何晶与二媳妇林学芬的互动到底怎么样等等。

但普通新加坡市民搞不清楚状况,只想知道的是:

1)总检察署向律师公会投诉林学芬,里头有足够的理据支撑吗?

2)总检察署是在什么时间点对林学芬采取行动?

3)更关键的是,总检察署的投诉有涉及公器私用或存在利益冲突吗?

显然的,虽然总检察署表示,曾经担任李显龙私人律师的总检察长黄鲁胜已经回避事件,交由副总检察长处理,但李玮玲在贴文中的语调显示,她相当不以为然。

李玮玲还语带讽刺地说,包括李总理在内的遗产受益人从未向律师公会提出投诉,“那为什么要对我们父亲的遗嘱发起新的攻击?为什么过了这么久,要在这个时间点,由总检察署提出投诉?”

(很巧,林学芬和李绳武都是被总检察署追究)

4)林学芬有没有触犯法律专业条文?若有,她将面对什么样的制裁?

大选年夹带着李家风波一起扑过来,来届选举不管是今年或明年举行,肯定都会很热闹,甚至有可能出现“李家打李家”的竞选场面,精彩可期。

估计李显龙一天不卸下总理职务,这出李家肥皂剧就一天不会落幕。而一再把家事和国事混在一起,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捆绑在一起,这最终是对哪一方有利,对哪一方造成伤害,就留待时间和选票给出答案吧。

 


李玮玲发布、李显扬转发的贴文全文如下:

总检察署最近向律师公会提交了500多页的投诉信,就我们父亲的遗嘱准备事宜,投诉显扬的妻子。他们声称,显龙的前私人律师黄鲁胜已经回避这件事。总检察署的投诉重复了显龙数年前通过个人代表律师提出的指控。据我们所知,就私人遗嘱问题启动这样的法律程序是前所未有的。

显龙一直对父亲的遗嘱不满,也不满意父亲要拆除他位于欧思礼路38号的房子。五年前,李光耀在完成最后遗嘱和遗嘱附录时,通知了他所有的孩子和他在李与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15年,经显龙要求,遗产继承人为遗嘱进行了认证。那个时候,包括显龙在内的各方都接受了这份遗嘱,认为它代表了李光耀的真正心愿。不过,遗嘱认证过后,在2016年和2017年,显龙试图通过一个由部长组成的委员会来攻击这份遗嘱。

李光耀是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他从未对自己的遗嘱做出任何投诉。也没有受益人向律师公会投诉,甚至连曾经向黄鲁胜(显龙前私人律师,现为总检察长)咨询的显龙也没有。那为什么我们父亲的遗嘱受到新的攻击?
为什么经过这么长的时间,现在又由总检察署采取行动?我们认为,这个举动完全没有充分理据。

在过去的一年半,总检察署也一直在追究李绳武在面簿上发布的私人帖文。与此同时,其他人分享或发布那个私人帖文却没有被总检察署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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