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观点新闻特写视频

在不同平台获取最新新闻

wechattiktokfacebookyoutubetelegram

多年无业不顾家庭孩子 “软饭男”图争组屋一半份额遭法官打脸

一名长期无业且不顾家庭的七旬“软饭男”申请离婚,并要求分得夫妻联名组屋一半份额。
一名长期无业且不顾家庭的七旬“软饭男”申请离婚,并要求分得夫妻联名组屋一半份额。(联合早报档案照)

财务和非财富贡献都交出“空白卷”

组屋不只是新加坡八成人口的栖身之所,也是许多夫妻从无到有,构筑家庭的基石。

那么,若有天婚姻走不下去了,这个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置?

红蚂蚁之前曾撰文介绍过相关法律

简单来说,夫妻离婚后,法庭会根据财务贡献及非财务贡献这两大指标,决定夫妻“分家产”(包括组屋)时所能得到的份额。

换言之,出钱出最多的人,未必在离婚后能获得组屋最大的持份,这也保障了一些婚后便留在家里相夫教子当家庭主妇的妇女,避免抹煞她们对家庭付出的心血。

最近,有个离婚案件,便牵涉了“非财务贡献”这一因素,只不过在这起案例中,试图以“非财务贡献”获得更多组屋份额的当事人是男性。

“女主外、女主内”的家庭?

先简单介绍一下这起离婚案件,申请离婚的是一名70多岁的年长男子,他和同样70多岁的妻子结婚48年,育有两名已40多岁的子女。

案件主要争议是:丈夫和妻子联名拥有一个组屋单位,丈夫要求离婚后,至少让他分得一半的组屋份额。

但问题来了:这名丈夫长期无业,有稳定工作的妻子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

审讯过程中,丈夫主张,他们的家庭模式是“女主外,男主内”,他是所谓的“家庭主夫”,试图以“非财务贡献”来证明自己应该获得组屋的一半份额。

但考量丈夫、妻子及两人女儿的证词后,家事法庭法官认为,妻子在这个家庭中既是经济支柱,又是养育小孩等家务的主要贡献者,最终判决妻子能获得组屋的90%,丈夫则只有10%。

家事司法法院。
家事司法法院。(海峡时报)

房子是谁买的?

丈夫声称,当年他是以国民服役人员身份申请组屋,这让夫妻俩能以打折价格买下该组屋,而自己也出资8000新元铺设房子的大理石地板。

但根据妻子提供的一封建屋局邮件,虽然组屋是在当年以武装部队正规军人/战备军人计划(如今已废除)申请,但他们除了获得抽签的优先权,并无证据显示该组屋是以更低的价格买下。

妻子也否认丈夫出资铺设地板,原因是后者根本没钱。妻子称,当年她向雇主及姐妹筹借了装修费。

丈夫长期无业,家庭重担妻子扛

案情显示,丈夫最后一次有工作收入是在1995年,薪水逾1000新元;妻子则在2008年才退休,作为一名高级客服人员的她,最后一份薪水5042新元。

然而,丈夫主张自己对家庭有非财务方面的贡献,声称自己作为家庭“主夫”,为了照顾孩子和处理家务而牺牲了事业发展。

他还指控妻子控制欲强,曾持刀威胁他,使他被迫申请个人保护令,并搬离住所。

然而,妻子反驳丈夫的说法,指他长期不愿求职。

同时,即便丈夫当时没有工作,她也仍需照顾孩子,打理家务。而当她向丈夫求助时,换来的却常常是不理不睬,否则便是轻蔑地叫她求神帮忙。

眼看丈夫实在无法担负家庭主夫的责任,妻子只能聘请一名女佣协助自己,但却被她抓包丈夫偷偷亲吻女佣。

丈夫则否认指控,但承认两人确实因为女佣发生过争执。

妻子还指控,丈夫把她给他用来补贴家用的钱花在自己身上,而她不但得帮丈夫偿还债务,还要为他的旅游买单,但丈夫却还不时偷她的钱。

妻子也说,丈夫曾把她装有办公室钥匙及通行证的包包藏起来,妨碍她工作,并到她的工作场所,在其同事面前搬弄她的是非。

当家庭主夫,却跟子女疏离?

戳破“软饭男”照顾家庭说法的,还有两人女儿的供词。

女儿供称,父亲在家中对家务贡献非常有限,平日只洗他自己的衣服,还营造了一种具压迫性的家庭环境,禁止孩子发出声音。

女儿也说,尽管母亲平日要工作养家,处理父亲的债务,但每晚仍得赶回家煮晚饭,并教导孩子分担家务。

女儿还称,她曾目睹父亲在一次肢体暴力中,死死捂住母亲的口鼻。

案情也显示,丈夫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住在家里。

妻子指丈夫在2002年10月离开,丈夫则说,自己在过去30年至35年都被禁止踏入家门,意即他在1990年和1995年之间就已不住在家里。

丈夫也在庭讯中指控,妻子经常刻意阻挠孩子与他建立感情,要他们与其保持距离。

他还抱怨自己不知道孩子们的住址,但法官则打脸称,这恰好削弱了他所谓“孩子出生后便积极养育他们”的说法。

妻子也反驳称,孩子与父亲疏离,完全是因为他对孩子不可理喻的行为。

丈夫被指不仅没有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持,也未在家里善尽家庭照护者的责任。
丈夫被指不仅没有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持,也未在家里善尽家庭照护者的责任。(Pixabay示意图)

最终,法官认为妻子的说法更可信,并且得到女儿的证词支持,因此裁定将组屋90%归妻子,前夫只获得10%。

值得一提的是,法官的判词也直接点出,这桩婚姻“典型的单一收入婚姻”,因为在本案中,只有妻子一人既肩负着经济重担,又是主要的家庭工作者及照护者,因此将组屋分配向妻子倾斜并不为过。

“在一段漫长的婚姻中,直接与间接贡献集中由一方付出,代表了极度失衡,因此在最终的分配中,也必须恰如其分地体现这一点。”

法官也下令,妻子如要留着组屋,可以市价向前夫买下其持有的组屋份额。

请勿错过我们的更新内容与资讯。
加入我们吧!

tiktokfacebookyoutubewechattelegram

想分享你的文章?

请电邮: antseditorial@redants.sg

Red Anthill Ventures Pte. Lt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