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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赵自成教授“正义之刃”系列(十一):地狱杀手

(郑欣制图)
(郑欣制图)

“地狱,只是他走过的地方!”

前言

西方报章给他取了一个名字——“来自地狱的游客。”

他不抢银行,不劫持飞机。

他只是旅行、结伴、微笑,然后杀人。

杀完人,他会洗澡、购物、听音乐会,再把尸体切割得像一件件行李。

真正揭穿他的人,不是子弹,也不是刑讯;而是——

一双被海水托起的小腿,以及一个始终冷静站在解剖台前的男人:法医赵自成。

(一)红灯码头的黑色袋子

1995年3月13日上午,红灯码头。

新加坡港务局员工黄某在例行巡查时,看见一只黑色塑料袋在海面浮沉。

袋口,被一条男人的内裤系得死紧。

警艇把袋子捞起,打开的那一瞬间,空气仿佛凝固了。

——一双人类小腿!

皮肤已被海水泡得发白,却仍能看出这双小腿是属于一名成年白种男子的。

《新明日报》1995年3月14日重点报道这起分尸案。
《新明日报》1995年3月14日重点报道这起分尸案。(NewspaperSG截图)

上午十一点,法医赵自成教授抵达现场。

他没有第一时间说话,只是蹲下身,戴上手套,缓缓触摸切口,切口整齐,骨面光滑。

他抬起头,对刑侦局的林汉明助理警监说了一句:

“不是意外,也不是临时起意。” “这是一个知道人体结构的凶手下的刀。”

这一句话,宣告了一场横跨七国的连环噩梦,正式揭幕。

(二)消失在酒店里的男人

虽然只是发现一对人腿,但是,此案势必有重大“内幕”,显然不是一起普通案件或意外事故。

刑事侦查局特别罪案调查组奉令接手,成立八人专案组,由屡建奇功的林汉明助理警监督导,展开调查。

调查从失踪人口入手无果,专案组转而调查酒店住客记录。濠景酒店报告一名住客“只进不出”,引起专案组注意。

他名叫罗威,32岁,南非酿酒厂化学工程师。

他于3月8日清晨抵达樟宜机场,入住濠景1511号房,却从未退房。

陪他登记的,是自称“戴维斯”的英国男子。

罗威(左)与自称“戴维斯”的约翰马丁(右)。
罗威(左)与自称“戴维斯”的约翰马丁(右)。(档案照)

调查焦点转向戴维斯,他在案发后匆匆退房,行踪不明。

警方怀疑他与命案有关,将他列入头号通缉犯。

赵自成踏进1511号房,房间看似整洁,浴室却逃不过他的眼睛:

瓷砖接缝、浴缸底部、花洒背面都有被反复冲洗,却未能彻底抹除的血迹。

他站在浴室中央,轻声说:

“这里不是第一现场。” “这里是屠宰场!”

血迹的高度与喷溅角度显示:死者在这里遭受重击,随后被拖行、清洗、肢解。

这是一次冷静而完整的分尸处理过程。

3月16日,红灯码头再现浮尸。

大腿、躯干、残肢,一一打捞上岸。

赵自成连续多日站在解剖室前,白炽灯下,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他一块块比对尸块的切口、角度、肌理。

最终,他对专案组确认:

“所有尸块,属于同一个人,而且是死后分尸。”

专案组问他:“教授您为什么这么肯定?”

赵自成指着切口,说:“因为刀走得太稳。”

他加重了语气 :“这是一个练过刀的人。”

不是激情杀人,也不是慌乱掩饰。

这是一个把尸体当作屠物的人!

(三)戴维斯 其实叫约翰马丁

3月26日,戴维斯从普吉岛返回新加坡,在樟宜机场被捕。

专案组将指纹送往英国苏格兰场,对方回电的那一天,刑侦局的空气仿佛骤然下沉。

“戴维斯”是假名;真名约翰马丁。

他是英国通缉犯,近30项前科,包括贩毒、盗窃、非礼与逃狱。他曾在狱中学习宰杀牲畜的技巧,后以假护照周游列国,犯下至少三起谋财害命案,夺走五条人命。

五条人命包括:英国男子麦唐威尔(尸体疑被弃入鳄鱼河)及加拿大母子雪娜与达霖(在泰国普吉岛被斩首分尸)。

他来新加坡以戴维斯之名入住酒店,杀害罗威后盗用其金卡汇款至自己名下,企图金蝉脱壳。

赵自成翻阅他的履历,久久无言。

他特别注意到一行细节:“狱中曾接受屠宰训练。”

合上文件,对林汉明说:

“他不是突然变成怪物的,他是一点一点,学会如何不把人当人!”

专案组再有突破:罗威的信用卡被盗用,8500元现金被提取,另有购物记录。

银行与商场员工指认,盗用者为“戴维斯”,他还用这张卡购买了飞往泰国普吉岛度假的机票,并将1.1万美元汇往美国旧金山,收款人名为“约翰·马丁”。

他在普吉岛度假,杀了加拿大母子,然后回返新加坡,继续办理未完成的汇款手续。

他万万没想到,他会栽在狮城勇探的手里,把他送入了地狱!

(四)普吉岛的母子

当泰国警方传来消息时,赵自成正在整理证物。

电邮说:加拿大母子雪娜与达霖,确认遇害。

头颅裂痕、颈椎切口、分尸方式,与罗威一致。

加拿大母子雪娜与达霖的骷髅头于1995年3月19日在普吉岛的一座废弃锡矿被当局寻获。
加拿大母子雪娜与达霖的骷髅头于1995年3月19日在普吉岛的一座废弃锡矿被当局寻获。(档案照)

泰国法医隆鲁恩在庭上说:“凶手的手法,像医生,也像屠夫。”

赵自成在证人席上补充:“不论他是谁。他已经熟练到,把死亡当作流程。”

那一刻,法庭鸦雀无声。

(五)法庭上的谎言

约翰马丁,35岁,已婚,后离异,留下九岁的女儿。

他被控谋杀罗威及13项其他罪名。

他矢口否认谋杀罪,辩称:罗威性侵他,他是 “误杀”。

罗威遗孀薇娜莎,远从南非飞抵新加坡,泪洒法庭,为亡夫澄清名誉。

赵自成也走上证人席,语调平稳,却字字如刀:

“死者没有任何性侵痕迹。” “生殖器完好,身体无防御性挣扎痕。” “这不是误杀!”

辩护律师追问铁锤(从马丁背包搜出的证物)是否会造成大量出血,赵自成回答:“成人体内约六公升血,但是以这种伤势而言,一个小时内便可以流尽。”

那绝对不是失控,而是有意为之!

从马丁的背包搜出的铁锤。
从马丁的背包搜出的铁锤。(新加坡警察部队提供)

关键证据接连浮现:

  • 酒店浴室血迹

  • 保安目击马丁提行李箱离开

  • 字迹专家李月桂识破约翰马丁的签名伎俩,揭穿其“另有其人”的谎言

审讯历时17天,控方呈上570件证物、333张照片、1163页证词。

最终,法官裁定约翰马丁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警方与法医综合所有的证据指出:凶手的惯用手法如出一辙,都是杀人灭口,分尸毁迹,可说是个“环球杀手”、“分尸恶客”!

(六)判决之前

主控官在审讯中列举了一连串证据,当中两大重点,证明约翰马丁有预谋杀害罗威:

一、机场酒店柜台员阿美娜:约翰马丁与罗威订房时,指定要双人房。可见,他早有预谋要与罗威同房。

二、专案组与化验报告:1511号房浴室里有血迹,浴巾也有被水冲洗过的血迹。由此推断,约翰马丁在浴室杀人后分尸,之后销毁证据,将铁锤与浴的血迹洗掉。

法庭也接受了英国监狱官詹姆斯提供的证据:约翰马丁在英国监狱内学过斩切牲畜的手法,他用同样的手法对罗威进行分尸。从普吉岛获得的证据,也让约翰马丁无法否认杀害了雪娜母子。

总结陈词时,主控官指出,控方证据充分证明约翰马丁的谋杀罪行,完全没有疑点。

法官下判时说,他花了两天仔细翻阅了所有证供,控辩双方的陈词。他不相信是错手杀人,认为约翰马丁不但有意杀害罗威,也一手包办分尸与弃尸,并把尸块抛进新加坡河,最后冲往红灯码头的海面。

判决:谋杀罪成,死刑!

《新明日报》1995年11月10日报道,马丁无论怎么捏造事实,始终难逃法网。
《新明日报》1995年11月10日报道,马丁无论怎么捏造事实,始终难逃法网。(NewspaperSG截图)

约翰马丁听了判决,整张脸涨红,内心激动。

他环顾四周,满室是人,却举目无亲,连开审前几天旁听的母亲与姐姐都不见人影。

是她们对他感到绝望?

还是不忍见他失魂落魄的神态?

他紧抿着嘴,双眼看似空空洞洞。

他在想什么?

是在后悔干了滔天大罪?

还是不甘心落入小小岛国的警察手中……

他最初不服上诉,后来却主动撤销。

等待问吊期间,他一直保持沉默。

英国苏格兰场干探在他上绞台前夕前来探监,要从他口中,查明英国男子麦唐威尔“神秘失踪”的真相,他“死都不说”。

这个秘密,随他成了永远解不开的谜!

1996年4月19日,他上绞台正法,加拿大与泰国警方撤销他的杀人分尸罪。

这起轰动国际的分尸案就此落幕。

尾声

这是新加坡脱离英国殖民地统治之后,第一起英国人犯罪判处死刑的案件,也是新加坡科技法庭审讯的第一起死刑案件。

此案留下一个谜团未解:罗威的头颅,丢去何处?

约翰马丁没说出答案,供证提过的地点包括:圣淘沙、鱼尾狮以及乌节路地铁站。

他都到过这些地方吗?

头颅是丢弃当中一个他到过的地方?

那又会是哪里呢……

作者补记

约翰马丁的审讯新闻,当年轰动国际,法庭天天爆满,大群新马、英国、南非、泰国以及驻本地的通讯记者,竞相报道。大群好奇的公众,主控官、辩护律师与法庭员工穿插其间,将法庭挤得水泄不通,好多记者与公众不得不站立听审。

庭外更是围了不少各报与通讯社、电视台的摄影记者,还有无法挤入庭内的公众。

我当时也在“人潮”之中,跟进新闻。

赵自成教授在休庭时,对前来听审的我,说了这么一句话:

“不理性往往会制造错误,这案件没有错误。”

问:“你怎么看待这个地狱杀手?”

他沉默了一会,说:“他不是来自地狱。”

“地狱,只是他走过的地方!”

在赵教授的职业生涯中,这或许不是最血腥的一起案件,却是最冷静、最漫长、最令人不寒而栗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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