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赵自成教授“正义之刃”系列(一):古井蝶影
蝴蝶状伤痕引发三法医舌战
前言
这是一个关于生命、欲望与选择的故事的开端。
夜色沉沉,杨厝港路的小径在月光下被拉长,树影横斜,如同幽灵的手指轻轻掠过大地。
远处野犬的低吠回荡在乡间,空气中弥漫着未知与紧张。
在阴影之下,每一条小径都可能通向不可预知的危险,每一个微小的决定都可能改变命运。
而在这些人类的情感与伦理边界之外,有更深的秘密,等待被揭示……
(一)衣在 人不在
1968年8月20日。
一辆电单车撕裂夜空,轰鸣声急促而紊乱。月光断断续续落在车手的脸上,那是个不高却健壮的年轻人,名叫阿益,卖鸭饭的小贩。
按理说,他将在下个月迎娶心上人阿惜,正该满脸喜色。但黑暗里,他的嘴角却浮着一抹难辨善恶的笑,让人心头发紧。
提起阿惜,他难掩欣悦——她一个纯朴的乡村姑娘,眉眼清秀、腰身柔软,笑起来眼睛像两点闪亮的光。他对她的渴望既炽热又焦躁。然而,每当他情难自禁想更进一步时,她总会轻声拒绝:
“不要这样,我们还没成亲……”
她的羞怯,他不懂;她的坚持,他更不懂。
那晚,他载着她去乐宫戏院看电影。她穿着一袭碎花裙,像是提前开绽的幸福。电单车一停,她飞奔而来,香气扑鼻,笑得甜得教人心软。阿益却因那份美丽产生了更深的冲动——一种让他呼吸急促、几乎难以控制的力量。
然而,午夜过了,阿惜却没有回家,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去向。
将近凌晨零时,阿惜的母亲刘氏依门候望,心里像被针扎般不安。女儿一向守时,这一晚却迟迟未归,陪她看电影的阿益也毫无踪影。忧心如焚的她唤醒儿子阿保,并请邻居开车到阿益的家查看。
阿益不在。更令人心惊的是,刘氏在屋角的长凳上,发现一套湿漉漉的衣服,裤袋里露着一条绣着蝴蝶的白手帕——那是阿惜最心爱的刺绣。
衣在,人却不在。
这一刻,刘氏的心沉到了谷底。她几乎能听见不祥在黑暗中低声嘶喊。
当家人四处奔走寻找时,噩耗传来——
在一间废弃浴室的古井里,阿惜被发现沉在井底。井口覆盖着铁丝网,旁边散落着她的鞋子,而不远处是一双阿益的黑皮鞋,鞋里甚至塞着他的袜子。
几百米外的小溪边,人们找到阿益。他蜷坐在那儿,神情呆滞,像被抽走了魂魄。当父亲扶起他时,他才发出断断续续的哭声,喃喃喊着阿惜的名字。
谁也不知道,那哭声是真情,还是另一种深藏的恐惧。
(二)三法医 舌战
两年后,1970年3月。
案件提上法庭审讯,阿益面对谋杀未婚妻阿惜的罪名。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刑罚是死刑。
被告阿益30岁,遇害人阿惜20岁。
控方:被告杀人动机是求欢不遂。
没有目击证人,只有间接的环境证据。
阿惜口吐白沫,颈项有道蝴蝶状伤痕。
政府化验师:阿惜的三角裤与内裤可能被人用力拉扯而破裂,黑色男皮鞋与井边发现的女鞋内的沙粒,来自同一个地方。
阿益的喉结下、颈项及肘等处有五道伤痕,可能是摩擦到粗硬的物体所致,颈项也有指甲抓痕。
离奇罕见的蝴蝶形状伤痕,引起三名病理学家与法医,唇枪舌战。
蝴蝶瘀伤在遗体打捞上来时,并不明显,经过24小时后才清楚映现,像是在唤醒人们它的存在。
这个无法展翅高飞的“蝴蝶”究竟想告诉世人什么样的“秘密”?它是要跟主人“申冤”吗?
这一切,直到赵自成法医出庭,才终于掀开血色疑云的一角。
解剖尸体的赞达星医生当时已辞职,他的验尸报告指出,阿惜的口鼻充满泡沫,肺部积水,眼球出血,左右肩膀、双眼四周、面颊和下颚等处,都有瘀伤和擦伤。另外,心脏、肺部表面、脑部及发声器官等,都有出血现象。
他的结论:溺毙。
可是,毕业自香港大学医学院,从伦敦大学回国的赵自成法医,抱着不同的看法,提出了阿惜是被人用力勒毙致死的论据,使案件审讯掀起了高潮,因为,在庭上推翻验尸报告在当时可说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赵法医对病理学与法医学有股锲而不舍的研究精神,只要遇上有疑点,他会废寝忘食的剖析。他深信死人会“说话”,更会“透露真相”!
在法庭上,他缓缓张开双掌,以拇指交叠的方式比出一个“X”字,再向外展开——那形状,恰似一只蝴蝶。
法庭鸦雀无声。
“我相信阿惜在坠井前,曾被人双手扼颈。” 他的声音稳而清晰,“当一个人被用这样的方式勒颈,血流受阻,会形成独特的瘀痕图案——蝴蝶状。”
控方侧目,旁听席窃窃私语。
赵自成继续分析:
溺死与勒死都可能产生“鼻口溢出泡沫”,因为那是缺氧的共同反应。
但溺死者不会出现“眼球出血”。阿惜却有。
她的肩膀、脸部、下颚有多处擦伤,显示她曾激烈挣扎。
她的三角裤撕裂,显示她可能为守贞拒绝某种侵害。
最关键的一点:
“如果阿惜是与阿益一起坠井,阿益身上应该也有类似擦伤。但他没有。”
冷静,无情,却具毁灭性。
赵自成抬头,目光落在被告身上。
“依我的判断——阿惜落井前,已经昏迷,甚至已经死亡。”
这句话像刀锋,割裂了庭内所有人的呼吸。
赵自成并不赞同赞达星的结论,他认为赞达是根据旧的法医学理论来作结论。他提出了1968年著名的康普教授的最新研究:肺部积水与鼻孔充满泡沫,已经不是溺毙的唯一征象;被人勒颈致命也会造成这种迹象。
康普教授正是赵自成的“师父”。
阿益的辩护律师,英军病理医生凡利上校又有不同的看法,他说,阿惜可能是被勒颈窒息,也可能是溺死,唯一肯定的是:窒息致命的。
三位专家最终的共识是,阿惜颈上蝴蝶状的创伤是被人扼勒所致,但是否因此断送一命,无法下定论。
(三)口供 假乱真
阿益被警方逮捕给口供时透露,在古井石棉土边缘,阿惜坐在他大腿上,头靠着他的右肩膀,脚向他的左边张开。
“坐定之后,我们开始拥抱,狂热的亲吻着,阿惜渐渐对爱抚有了反应……”
他跟着抚摸阿惜的胸部与腿,她没有抗拒。
“接着,你们发生了性关系?”
“没,没有。”
“真的?你肯定?”
查案警长眼光直逼阿益,他低下头,涨红着脸。
“我……我有动手要拉她的内裤……”
“慢着,为什么要‘拉’?你不是说,她对你千依百顺吗?”
“这个……她是什么都情愿的,吻她爱抚她都没反对。只是,我要求她给我时,她却叫我等到洞房那晚。”
“你不是说,你们是真心相爱的吗?她这么做是对你没信心?还是因为你另有女人?”
“我是真心爱她的,我也摸不清她拒绝我的原因。或许她保守害羞,也可能她不喜欢在婚前有那回事。”
他当时情绪激动,哀求说“惜,你反正都是我的人了,不要紧啦……”
说完,他又去拉她的内裤,她叫他不要那样做。
“你当时一定很气愤,才会三番四次拉她的内裤,你志在必得!”
“不,我没生气,我只是激动!”
“要是内裤没法拉下来,你会怎么做?”
“我……还是会尊重她的。”
他说,后来,他和阿惜又互相触摸逗弄,不知为何,双双失去平衡,坠落井底。
“是真的失去平衡?还是你拉她的内裤,她为了闪避跌下井?你们是真的一起掉下去?”
“真的。我们是在爱抚时,忘情掉下井。”
他说,他压在阿惜身上,喝了几口井水,他受不了,几经挣扎,爬了出井。
他回头望井底,一片漆黑,四周无声,也没动静。
他猜她可能遭逢不测,又惊又怕,急急忙忙,赤着脚走回家。
“阿惜跌落井底,你没有马上抢救,也没求援,为什么?这样算是真心爱她?”
“我心乱如麻,不知如何是好。”
“我认为你根本是在说谎。你因为求欢受拒,恼羞成怒,把她推下井,对不对?”
“不,我当时真的情绪很紊乱。回家后,无法入眠,想起两人同生共死的誓言,很想去自杀。”
“我在井边哭泣,过来一阵纵身跳下,决心殉情,可是,身体却一直浮在水面,只好再爬出来,边跑边哭。由于太过疲倦,不知不觉,倒在溪边睡着了。
“我认为,你所说的都是谎言,你是想得到甜头后,弃之不顾,对吗?你因得不到手,性欲无法满足,怒而下毒手吧?”
“不!绝对不是……”
阿益急得乱摇手,脸色大变,青筋暴现。
(五)蝶在 魂已飞
在主控官盘问下,阿益在第二天的审讯中,承认他给查案警长的供词,一些是谎言,包括跟阿惜在古井边爱抚调情,以及说是要殉情的两段情节。
回述井边发生的事,阿益说,他要阿惜脱底裤做爱,阿惜不愿意,奋力挣扎,他用力扭动,两人因此掉入井底。
在水中挣扎了几分钟,他只顾保住自己的性命,根本没去留意阿惜。他不会游泳,自顾不暇,也没能力救阿惜。
心理学家与精神病专家认为,阿益智商约等于7岁小孩,动机可能不是要欺骗人,而是用谎话来自圆其说。
另外,阿益阴毛稀疏,那是发育迟缓的迹象。他跟阿惜,始终没发生超友谊的关系。
经过10天的审讯,副检察司陈词指出,阿益是求欢不成,勒死阿惜后,推她下井,造成自杀溺毙或是意外浸死的假象。
由于三名病理学家的论据不一致,法庭决定只接受赞达星医生提呈的结论,因为他是亲手解剖阿惜遗体的负责医生。换言之,法庭接受溺死的说法。
不过,一连串的证据与迹象显示阿惜的颈项曾经遭紧勒,阿益谋杀不成立,蓄意重伤罪成,判入狱五年。
当法官准备宣判,整个法庭屏住呼吸。
蝴蝶瘀痕仍悬在众人心头,像一只无法飞起的灵魂。
这只蝴蝶,到底指向了谁?
属于阿惜的冤?还是阿益的命?
在那一刻,赵自成的眼神沉静。他知道,他只是把死者的声音带到阳光下——
至于真相是否被看见,那不是法医能决定的事。他只相信一句话:
“让证据说话。”
尾声
很多年后,赵自成仍记得那道蝴蝶状的瘀痕。
它没有为死者讨回最严厉的惩罚,却让真相的一部分,留在了记录里。
他始终相信——
法医不是替死者复仇的人,而是替他们发声的人。
即使那声音,微弱得像井底的一声回响。
但只要有人听见,那只“蝴蝶”就不算白白死去。
作者补记
这起案件发生时,我还未入行。我是在一次午餐闲聊时,赵教授告诉我,那是他职业生涯中,少数几次必须当庭质疑同行结论的案件。
当时,他刚从香港回新加坡,以“菜鸟”的身份供证,几乎等同于“挑战权威”。
尘埃落定那天,他坐在旁听席听见铁槌落下的声音,心里却异常安静。
因为他知道,他已经尽了法医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