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贩中心用餐就是“低等人”,这算不算假信息?

更新:
2018年08月10日 16:53
假消息
(谢静怡制图)

半真半假的东西最难对付。

讲新式英语、在组屋区踢足球、到小贩中心吃饭。这些是不是你经常做的事?

如果是,那不好意思,你要被归类为“低等人”了。

最近,本地一个中三课外辅助本的内容这么写道:经济社会地位“低等”的人一般上会说新式英语、在组屋区踢球或打篮球、在小贩中心或家里吃饭、为了补贴家用而需要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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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书内容截图。(面簿)

新加坡有百分之七八十的人住在组屋,这样的信息肯定引起公愤。这到底是什么人、出版的什么书啊?

据媒体报道,这本社会知识(social studies)辅助课本针对中三快捷和普通(学术)源流学生编写,作者名为“Rowan Luc”。根据封面上印有的作者信息,他拥有教育学硕士、历史学荣誉学士、社会知识高级专科文凭,以及教育专业文凭(中学)。

这本书和教育部有关联吗?没有。教育部很快就撇清关系说,这本书属商业学习书籍,并非教育部批准的课本,“若是教育部批准的商业学习书本,封面或内页会印有教育部徽章。”

Rowan Luc是谁,我们不知道。

不完全对,不完全错

但这位大哥或大姐给大家出了个难题。你能说他写错了吗?好像不完全错。你说他对吗?好像也不太对。

作者概括地反映社会现象,乍听之下是有几分真的。

你想想看,英语讲得很标准,又不在组屋区活动,不到小贩中心吃饭,这样的人不就像是住在武吉知马大洋房、出入高级餐馆用膳、在乡村俱乐部打高尔夫球、英语又讲得很溜的“高等人”吗?

虽然用生活面向的表征来划分“高等人”与“低等人”的做法显得以偏概全,但我们也不能否认,社会阶级有差别,人的生活圈子和活动范围自然就不一样,也自然产生“精英”与“平民”之分,“私人住宅”与“组屋区”之分,作者确实一语道破新加坡阶层现状。

那作者就对了吗?也不完全。

过分概括而显得粗暴 

致命错误是过分概括而显得粗暴,硬生生把人分成高低两种,这种“二分化”的作法肯定引发巨大争议。该书作者没见过一些上了年纪的头家吗?他们不讲英语,有的可能连Singlish都讲不好,可是银行里的钱多到你数不完。他们可以到高级餐馆大快朵颐,也可以出入小贩中心享受美食。喜欢的话,他随时可以去乡村俱乐部打打高尔夫球。你能说他们不高等吗?这一群人恐怕还比那些西装笔挺、讲一口标准英语的珊顿道高薪一族还要“高等”呢。

辅导书过于粗暴地将人分成高低两种,这样的信息传播,是不是含有潜在分化社会的可能?特别是当它作为课外辅导教材,不只没有起到教育的正面意义,还加深精英与平民分化的印象,这种偏面的信息是否会误导下一代?试想想,孩子读了辅导书,心里说不定会被阴影笼罩:我是住组屋的,父母英语都讲得不标准,我假期都得外出打工,我就是个低等人。

这让红蚂蚁联想到了近来炒得很火的议题:假新闻/假消息。

以偏概全的信息能否归类为假信息? 

这种以偏概全的信息,能不能被归类为假新闻或假信息呢?我们就姑且把这种半真半假的新闻或消息称为“偏新闻”/ “偏信息”吧。它不完全假,还带有几分真,这也是假信息或假新闻最难攻克之处:半真半假,最容易混淆视听。这种具有误导性的“偏信息”能不能也归类为假信息呢?

研究对付蓄意散播网络假信息问题的公开听证会连日来在国会举行,主流媒体给予大篇幅的报道。专家们更多是关注网络传播假信息的问题。如果出版刊物涉嫌传播假信息,是不是也受到制裁呢?如果说,当事人并非蓄意散播,只是无意传播,那会不会也受到制裁呢?

专家可以长篇大论地供证,但追根究底要回答的还是这个问题:怎么样才算是假新闻/假信息?

一位外国学者和我国内政兼律政部部长尚穆根昨天就为此展开了激辩。

洋专家: 灰色地带太大 难以界定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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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智库大西洋理事会的国防和国安分析师尼莫(Ben Nimmo)通过视频与我国内政兼律政部部长尚穆根展开辩论。(gov.sg)

据《海峡时报》报道,美国智库大西洋理事会的国防和国安分析师尼莫(Ben Nimmo)说,存在的灰色地带太大了,要制定一条法律来对付蓄意散播网络假信息的问题,它的前言就会像牛津英语字典那么厚。

研究造谣和假新闻的尼莫通过视频会议进行供证。他问道:“你要如何定义那个问题?如果只有5%正确,还算不算是个假故事?又是不是故意的?”他说,“这当中存在非常多的灰色地带,以光谱而言,一个故事可以是100%捏造的,可以是50%捏造的,也可以是完全没有捏造的。”

不过,尚穆根不同意尼莫的说法,他认为,“有一些项目是完全捏造的且完全不真实,这些在法律上是很容易辨识出的。”

尼莫和尚穆根接着继续交锋,就是否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社交平台如推特和面簿更正内容的做法进行争辩。尼莫认为,应该先与社交平台建立一个沟通渠道,法律应当是最后手段,但尚穆根不同意。

法律说了算?政府说了算? 

从我国官员的讲话判断,立法对付假新闻/假信息是新加坡最终很可能采取的途径之一。但回到问题的最根本:如何定义假新闻/假信息?就如专家所说,这当中的灰色地带太大了。最终是法律说了算?法官说了算?还是政府说了算?

再回到文章开头的例子,像“高等人”、“低等人”这种过于概括的论述,即便会加深社会断层,但还不至于威胁到国家的存亡,这一类信息该如何归类?谁来拍板定夺呢?我们似乎难以找到一个完全科学的方法来推论,这当中肯定含有个人偏见和主观意志。

对于政府来说,最尴尬的肯定就是,反对者老早已经认定,只有在政治上给政府造成伤害时,那些信息才最可能被认定为假信息/假新闻。要如何在立法的过程中“去政治化”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单单是那十人组成的国会特选委员会,按小市民的说法,绝大部分就是所谓的“政府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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